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1.本品浅黄棕色稳定的均相液体,比重1.076为内吸传导型酰胺类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生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最终导致死亡,丁草胺在土壤中稳定性小,对光稳定,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对下茬作物安全。2.本品加工制剂,主要适用于水稻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一些莎草科杂草及某些阔叶杂草,如稗草、芒稷、千金子、马唐、牛筋草、碎米莎草、异性莎草、牛毛毡。对鸭舌草、节节菜、鲤肠等有一定的效果。3.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丁草胺对稻田瓜皮草防效较差,连续使用易引起这种杂草大量发生,应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2.丁草胺对鱼类毒性较强,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不要把残药或洗涤水倒入湖泊、河流或小溪等水源。施药后应彻底清洗喷雾器,防止丁草胺危害其他作物。3.本品不可与强氧化性物质共存,共用。4.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劳动保护,用本品配置的制剂喷雾时请顺风向进行。 |
中毒急救措施 | 1.若药液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若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诊治。3.若吸入中毒,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4.若误服,立即送医院,本品无特定解毒剂,需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品、饲料、种子和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