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可用于苗后早期茎叶处理。 2.施药时要均匀,避免重喷。选择无风天施药,以免飘移邻近敏感作物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及苗后除草剂,通过根、茎、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影响缬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合成,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稗草 、狗尾草、金狗尾草、马唐、千金子、马齿苋、苍耳、藜、蓼、苋等一年生杂草,对多年生杂草苣卖菜、刺儿菜、大蓟等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1.在干旱条件下,采用播前混土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时,采用高药量提高用水量,以保证药效正常发挥。
2.本制剂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
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高粱、谷子等均不能在施用后的二年内种植,或调茬时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如按推荐计量进行,药后第二年可种植春小麦、大豆、玉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人畜有害,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远离热源或火源。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