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2..防治三化螟枯心苗时应掌握在卵孵化高峰前1-2天施药,防治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当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而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烟草、薯类、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注意药液飘移药害。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避免在桑园、鱼塘等水域、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内,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过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与运输。3.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