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一般能防除稗草、异型莎草、萤蔺、节节菜、鸭舌草、四叶萍、水苋菜、鲤肠等一年生杂草。
2.毒土法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栽移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阔叶类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防效,适用于大苗移栽田。旱稻移栽后5-7天,晚稻栽后4-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毒土法用药。药后田间保持浅水层,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移栽田上最多使用1次。2.后茬作物播种油菜、棉花,大豆,黄瓜等会产生药害,仅限于稻麦轮作田。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等水生蔬菜田。4.注:限长江流域及以南大苗移栽田使用,限于在酸性土壤(ph≤7)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带标签送医院,对症处理(误服后,可引吐、给服活性炭悬液或用渗浓度的盐溶液、5%硫酸氢钠溶液洗胃。同时可服硫酸亚铁片0.3-0.6克,一日三次,可另加服维生素C及保肝药物)。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