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用药量兑水30-5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两次用药间隔5-7天。
2、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广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渗透性强、粘附性好、活性高、见效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也有驱避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和家蚕有毒,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蟹、鱼的场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桑园禁用。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和脸。
4、喷雾细致、均匀周到,可提高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向上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