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30天以上秧龄)的移栽田使用。于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成的除草剂,有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稗草、异型莎草、节节草、泽泻、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 避免与强酸物质混合使用。 3.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他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挪作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建议在病人清醒时采用催吐的方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