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白色晶体粉末,熔点150-155℃,21℃时溶解度在水中7.8微克/升,常温下不易分解。在25℃,pH5-9的溶液中无分解现象。在通常贮存条件下稳定,对热稳定,对光、强酸、强碱不稳定。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用过的包装或容器不可随意丢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2.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对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工具和用具,避免污染水源。
3.远离蚕室和桑园,对蜜蜂有毒,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4.接触药剂时戴橡胶手套,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并穿作业工作服,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
5.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集中处置。
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可引起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症状。
2.皮肤,眼睛接触后要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充分冲洗,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3.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4.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5.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及时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 防止阳光直射,不能与酸性、碱性物质同时存放。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4.严禁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类物质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