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幼虫期使用,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服:[1]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解磷定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