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1.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避免儿童、家禽、宠物接触。
2.加工本品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橡胶手套、口罩,或者适合吡虫啉的保护装置。工作后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家蚕、蜜蜂有毒,使用及操作本品时禁止在桑园附近及蜜蜂活动区域使用。
4.开启包装物时,戴保护性手套和口罩,面部防护。以安全的方式将用来装药的容器、洗液及残余药液都处理掉,以免造成水和环境污染,必须按照当地的标准进行。废旧容器,除储存农药外,请勿回收作其它用途。万一着火,立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发生泄漏或遗洒时,及时转换容器,旧容器按环保标准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如吸入本品,请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对于那些不能呼吸的患者,请立即人工呼吸,并寻求医生帮助。如皮肤接触本品,请将污染的衣物处理掉,并用肥皂水将污染区域彻底清洗。如眼睛接触本品,立即用流水冲洗15分钟,并寻求医生帮助。如误食本产品,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存储于干燥、避光且通风良好之处,上锁保存。
2.勿接近食物、饲料、火源,并且远离儿童和其它无关人员。
3.拆封后请尽快用完;否则,请封口储藏。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