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为达到好的防治效果,最好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杂草的高度低于15厘米时效果最好。每亩兑水30-6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广谱内吸灭生性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杂草、阔叶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等。
3.施药后5天之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5.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以免污染水源。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5.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