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飞虱时期应在稻飞虱低龄幼虫高峰期按每亩推荐剂量对水30公斤,成株期对水40-50公斤(手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系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稻飞虱,作用方式为内吸、触杀、胃毒。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影响药效。
3、叶面喷雾时对蜜蜂有危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沾染皮肤,应及时用清水洗净,不慎吸入,要移至通风处救治,如发生中毒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