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通过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破坏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使之神经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根部内吸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根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碱性或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对鱼、蜜蜂、蚕桑有毒,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远离蚕室、桑园、蜂房施药,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糖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
3、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
4、若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无特殊解毒药剂。如不慎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避光,应于干燥通风专用库。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和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