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幼虫2-3龄期施药防治,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间隔7-10天用药1次。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药效较迅速,对光、热较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体的害虫,该药残效期较长,防治叶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