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玉米3~5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4叶期,阔叶杂草3~4叶期,草高5厘米左右,茎叶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除草剂,能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对马唐、反枝苋、马齿苋和苍耳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半马齿型、硬粒型玉米,不推荐用于糯玉米、甜玉米、爆裂玉米、各类型自交系玉米,别种玉米等。不同玉米品种耐药性有差异,初次使用时,应先试验,后使用。
2、玉米2叶期及10叶期后用药易产生药害,在干旱条件下施药时,加1%植物油型助剂可提高药效。
3、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需间隔7天。
4、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蜜源作物、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
5、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6、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20天,后茬种植油菜等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10个月以上。
8、间套有其它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9、若麦田使用过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10、避免药液飘向旁边的其它作物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沾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