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秧田、直播田一般在播种后2-3天,撒施于土表,土壤保持湿润,不能有明水。
2、水稻移栽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水稻除草剂。可防除水稻田及秧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在秧田和直播稻田使用,每亩用量不得超过1.8千克,切忌田面淹水。一般南方用量采用下限。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
3、本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1叶1心期前用药。
4、本品对鱼毒性较强。养鱼稻田不能使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哺乳期妇女接触到本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请就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