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按推荐剂量,在作物播前或播后苗前,杂草出苗前土壤处理。最好是降雨或灌溉后施药。若土壤过于干旱 |
产品性能 | 1.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型除草剂。可以防除稗草、狗尾草、牛筋草、早熟禾、野黍、画眉草、臂形草、黑麦草、鸭跖草、芥菜、看麦娘、马齿苋、藜、反枝苋等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2.本产品主要通过幼芽吸收,抑制幼芽与根的生长,而使杂草枯死。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产品药效发挥受水分影响,使用后15天内如无降水,应进行浇水,但田内过多积水又易产生药害。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6.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立即催吐,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