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
2、尽量不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用于棉花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安全间期限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开花植物。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
5. 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6. 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7. 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做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治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