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柑桔采摘后要尽快用药剂处理;将采收的果实剔除病果、伤果后,放入药液浸泡1分钟,然后捞出、晾干、包装、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咪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治疗作用,也有较好的触杀保护作用。用于产后防病保鲜,主要防治柑桔青霉、绿霉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柑橘产后处理防治柑橘青绿霉病推荐浓度2000倍,最大药液浓度1000倍,每批果最多用药一次,安全间隔期为60天。2.稀释好的药液禁用铁制容器盛装,可用塑料、木制、水泥容器盛装。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以免污染水源。6.使用过的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焚烧或深埋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吸入中毒者,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4、不慎吞服药液中毒,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无特殊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混合贮存。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种、火源。不要与日常消费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