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水稻缓苗后毒土法均匀撒施。
1.该药为触杀型,施药时要均匀,施药量要准确。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含氟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主要应用于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为确保药效,施药时要均匀周到、药量准确,切勿使毒土沾在水稻叶上。
3.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及漏水田等。
4.本品对鱼类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粘膜有轻度刺激性。经口误服会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中毒症状和头晕、头痛、乏力等神经中毒症状。不慎接触皮肤可先用5%醋酸液清洗,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和导泻,洗胃可用2%~4%碳酸氢钠,导泻宜用盐类泻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见光易分解。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