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或播栽前,土地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未来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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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
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5 .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6 . 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7 . 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8 .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如溅入眼睛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除去被溅物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须洗涤后才能使用。万一中毒或误服时,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