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按推荐剂量与适量细土(砂)充分拌匀后再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的混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后导致死亡。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千金子、节节菜、鳢肠、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移栽、两段育秧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2、切忌将施药田水排入慈菇、荸荠、蔬菜、席草等水生蔬菜田中,水稻叶上露水干后施药。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本品敏感。 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触及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