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没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S—氰戊菊酯和辛硫磷混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药液随用随配,不可随意更改制剂用量。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禁止在茶树上施用,茶园附近慎用。
7.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发生在12小时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重者出现昏迷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诊治,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