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害虫发生初期进行喷施。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可有效防治花椰菜、甘蓝、菜花、苞菜上的菜青虫,宜在害虫幼龄期进行防治。 |
注意事项 | 1.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药液要随配随用,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3.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的主要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视力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误服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疗。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辛硫磷中毒为主,用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