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用药,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并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水稻飞虱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穿戴手套和口罩,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双手和衣物。
4、在稻田施药的前后十天,避免使用敌稗,以免发生药害。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性发展。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
2.中毒急救:[1]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不慎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并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3]可洗胃,不能催吐 ,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