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一次,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10天施药一次,连续使用2次。避免在高温时使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作用,兼有触杀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但无内吸性传导作用。可用于十字花科蔬菜上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甘蓝、萝卜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小油菜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和配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对敌百虫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8.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误服立即催吐洗胃。解毒品为阿托品和解毒磷,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了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