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搅拌均匀周到地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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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施药时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不要在桑田、蚕室附近喷药。3.本产品对鱼类、水生生物等有毒,切勿直接施用在水道或湿地上,在丢弃器具、清洗用水或残液时,切勿污染水源,空瓶勿再作它用。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均匀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施在作物上。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应顺风喷雾。6.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在诊治时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