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大豆2-4片复叶期,亩兑水30-50/公斤,全田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精喹禾灵、氟磺胺草醚加
工而成的豆田苗后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喷雾,叶面可能会受到一些伤
害,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
3、豆类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时,请勿使用本剂。
4、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小麦、谷子、高粱等禾本科作物田。
5、施用过本品的田块,第二年可种玉米及作物。用药过量时,会对后茬的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小麦、亚麻等有不同程度的药害。旱改水,种植水稻时,要间隔12个月。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施药时戴手套、护目镜、穿工作服等,施药
时勿抽烟、饮食。操作结束后用肥皂洗手洗脸,清
水漱口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若
进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如有不适时,就医。立
即携带标签,就医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要远离
儿童、家畜、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饲料、 种子、
化肥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