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最佳施药期为大豆2-3片复叶期,每季使用次数1次。作物每个生长季节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环己烯酮类选择性杂草茎叶处理剂,在阔叶作物和禾本科杂草之间有优良的选择性。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喷药后药剂被禾本科杂草迅速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在其体内抑制脂肪酸和黄酮类化合物的生物合成,使细胞分裂受到破坏,抑制生长,施药后1-3周内杂草褪绿黄化,随后干枯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茎叶处理剂,杂草出芽前使用无效。
2.本品对禾本科作物如小麦、大麦、水稻、谷子、高粱、玉米等有药害。 应选择无风天施药,严禁药液飘移到禾本科作物上。
3.施药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期,选择早晚气温较低时喷药,喷药后4小时下雨不影响药效。空气湿度大,杂草生长旺盛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4.配制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最好先加少量水配成母液,再加入足量水,摇匀。
5.喷药时要均匀细致周到,避免漏喷而造成防效降低。
6.开启包装,配制药液及使用本品时,请一定戴好口罩,眼罩,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穿长衣长裤。避免误食、口鼻吸入,眼睛溅入及皮肤接触等。
7.施药后及时更换衣服,洗澡。盛过药液的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销毁。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不可将剩余药液倒入河流、鱼塘等水体中。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送医院急救。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将本品密封后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和儿童存放并加锁。
2.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忌盛放药剂的容器倒置。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