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4-7天(早稻5-7天,晚稻4-6天)用本剂拌细潮土10公斤均匀撒施,本品适用于长江流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酰胺类与磺酰脲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专用于水稻大苗移栽田防治稗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乙草胺通过抑制杂草的蛋白质合成,苄嘧磺隆通过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使杂草枯死。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时,应轻轻撕开袋口,防止粉尘飘入眼睛。2、本品对鱼有毒,不得在鱼塘、河流和湖泊中清洗药械,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得挪作它用。养鱼稻田禁用。
3、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穿长衣裤、靴子、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洗手脸等。4、喷雾器使用后腰彻底清洗干净,以免在使用时喷桶内的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产生药害。 5、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会出现呕吐与腹泻。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就医。
3、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就医。 5、 误服急救,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无专用解毒剂,携带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加锁保存。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远离明火、高温;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