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兑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土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2,4-滴丁酯原药、乙草胺原药和适宜的乳化剂混配而成,对春玉米、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为土壤处理剂,必须在作物拱土前施药,严禁出苗后使用。
2、施药量应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而定,粘性重或有机质含量高时,使用高剂量,但不可超过登记用药量上限,有机质含量低的砂性土壤用低剂量。
3、土壤处理时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的土块。施药时面积要量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4、本产品对土壤湿度要求严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兑水量,严重干旱时应在10日内进行喷灌,以保证药效发挥。低洼易涝地注意排水,有明水时易对作物造成药害。
5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害,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喷雾机要专用。
7、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9、防止飘移到邻近的油菜、棉花、向日葵、瓜类、高粱、蔬菜、果树等作物田。
10.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早上或傍晚施药。不能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器械施药。100米内种植或下风有敏感作物的田块,禁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有轻微的呕吐、腹泻和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水冲洗干净。误服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