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使用于大苗秧(5叶期以上)移栽田除草,用于水稻移栽返青后,即移栽后4-7天,稗草1.5叶期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乙草胺与苄嘧磺隆、甲磺隆复配而成的三元混合制剂,杀草谱可以互补。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年毛毡、千金子、水龙、莎草、萤藺、节节菜、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眼子菜、泽泻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仅限于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强的南方稻区使用,并严格掌握使用剂量。
3、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此药,不能用于水稻秧田与直播田。
4、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5、施药时注意风向,避免药液漂移到附近敏感作物上。
6、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于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
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中,用大量水冲洗。
3、如误服应催吐,并及时用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
2、远离火源、儿童存放,并加锁保管。
3、不能与种子、化肥、食品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