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必须在幼芽出土前施药。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杂草,对部分阔叶杂草也有一定的防治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2.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本品易燃,注意防火。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喝0.3-0.6升活性炭水,刺激咽喉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炭及泻药的盐水。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