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安全间隔期棉花上为7天,每季施药2次。2、啤洒花、菊科植物、高粱某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较强,对于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为含高渗剂氮酮制剂,氮酮含量大于1.5%。 |
注意事项 | 1、严禁在蔬菜上使用本品。对牛、羊、家禽毒性大,使用时注意。2、不要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兑水后的药液应及时使用,以免分解。3、施药时应戴好口罩、手套、穿防护服,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及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通过食道能被迅速吸收,引起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还易引起肺水肿和意识障碍,并可损害心肌,发生心律紊乱。不慎吸入,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治疗服用或注射阿托品及解磷定,还应对症处理,及时控制肺水肿和脑水肿,注意纠正酸中毒,保护心肌。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并用胃管以1-2%苏打水彻底洗胃,保留胃管,反复洗胃。
处理原则:1、可彻底洗胃,直至洗出滴液无农药味,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2、抗胆碱能药物应用:对中、重度中毒者必须早期、足量给药,待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3-5天,具体情况因人而异。3、胆碱酶复能剂:解磷定、氯磷定。72小时内给药,否则对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能作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危险化学品,贮存和运输时应注意远离火源,存在干燥、避光和通风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