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抛秧后4-7天(一般水稻返青后),拌湿润细土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 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3.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