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发生初盛期施药较好,喷雾要对整株均匀喷雾,确保防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药效较持久,在规定使用剂量范围内对作物安全,对水稻的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中清洗施药器具;4.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和敌稗混合使用,在使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得使用本剂;5.本品不能用铜、铜合金罐、塑料瓶装,贮存在阴凉干燥处;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
中毒急救:1.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2.皮肤污染或药液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