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兑水45~50公斤,在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2.药剂稀释液现配现用,不宜放置过久。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配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品和进行个人卫生。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液、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4.本品中的辛硫磷对黄瓜、菜豆敏感,易产生药害,施药时注意隔离。
5.本品对鱼、虾水生物及蜜蜂高毒,使用时注意隔离,并避开花期使用。
6.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会大汗、流涎,腹泻,甚至出现呼吸困难、抽搐、口吐白沫、昏迷等症状。
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4.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5.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冲洗。
6.眼睛接触后,掀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过程防止暴晒和雨淋。
2.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