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卵孵盛期或三龄幼虫发生盛期前施药,如小菜蛾发生较重,可于第一次施药后7天再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生物杀虫剂的混配制剂。正确使用技术下,对十字花科蔬菜安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甘蓝最多使用3次,在萝卜和油菜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为高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对桑蚕、蜜蜂、鸟类及农田水环境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眼镜等,此时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换衣服。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经口:立即引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