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和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氟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对害虫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具有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优点,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好。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蚕、鱼、蜂毒性较高,施药时严防污染桑园、鱼塘和河流,并避开作物花期施药。 3、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施药时应穿防护衣,戴手套,以免药液污染皮肤。如药液沾染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若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 5、本品为有毒物质,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也可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治疗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和利血平。 4、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