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北方水稻在移载后5-7天,南方稻田在移栽后3-8天施药,按推荐剂量每亩拌细潮土15-20公斤,浅水层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磺酰脲类高活性选择性水田除草剂,具有内吸和传导作用,本药能被杂草根系、幼芽等直接吸收,阻止杂草体内细胞分裂,使杂草停止生长枯死。 |
注意事项 | 1.本品活性高,用药量低,用药时必须准确称量。配药时用二次称释法,拌馓均匀。
2.选择天晴,叶面无露水时撒药,药后防止田水串灌。
3.注意不同水稻品种对本品的耐药差异性。
4.施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做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
5.喷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仍有不适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等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