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药时按施药面积计算所需药量,并准确量取,先加入少量清水配成母液,然后按每亩20-30千克兑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2,4-滴丁脂和乙草胺复配的苗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春大豆田和春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苋菜、马齿苋、铁苋菜、藜、野西瓜苗、荞麦蔓、刺蓼、酸模叶蓼、苍耳等。 |
注意事项 | 1.作物整个生长期最多用药一次。2.此药不得与酸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作物拱土期及苗后禁止使用本品。施药后若遇低温会影响药效。4.低洼易涝地或田中有明水,应慎用。5.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二级)、温度在15-28℃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棉花、豆类、蔬菜、瓜类、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等敏感作物上。应严格按推荐剂量,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禁止用弥雾机和超低量喷雾。施药时注意风向,100米内或下风种植有敏感作物的作物田,不能使用本品。6.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及其它器具必须专用。7.用药后彻底清洗药械,剩余药液和清洗液要妥善处理,废水勿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应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