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玉米3-5叶期,一年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药,效果较好。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其可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使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一般能迅速恢复且不会减产。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玉米田使用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该药药效较高,高剂量使用时易产生药害,因此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说明用药。3.本品适用于子齿型及丰子齿型玉米田使用,但不同品种间耐药性有较大差异,初次使用,应先试验,后使用。4.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玉米自交系、制种玉米等,以及玉米3叶期前及6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5.使用过有机磷类农药的田块,1周内不能使用本品,更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6.前茬小麦田使用于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田块,不宜使用本品。7.后在种植十字花科作物的田块,安全间隔期在10个月以上。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10.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若污染到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其部位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送医进行专门治疗。误服,无解毒剂,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