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水稻抛秧田,在抛秧苗直立扎根后,早稻抛秧4-6天施药,晚稻抛秧3-5天施药。2、施药方法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杀草谱广,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鳢肠、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泽泻、眼子菜、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抛秧前,大田要耙平整平后立即抛秧,无水层、漏水田不宜使用。2、切忌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荸荠、慈菇等水生蔬菜田或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触及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