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5-7天,秧苗活棵真立后,每亩用本品,加细砂或潮土20-30公斤搅匀,全田均匀撒 |
产品性能 | 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 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可有效防治水稻田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泽泻、雨久花、狼巴草、节节菜、四叶萍、萤蔺、异型莎草等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对稗草有一定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个作物周期使用一次。
2、温度较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保水良好的田块可选用较低剂量,反之选用较高剂量。
3、用药前要平整好田块,漏水田和沙质土壤慎用。
4、对鱼类有毒,使用时要注意,施药后器械洗涤的水切勿倒入鱼塘或者与鱼塘相连的水沟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与其它除草剂混用前应做好试验,避免出现药害。
6、施药应遵守农药操作规程,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阔叶农作物上。
7、施药时戴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鞋、袜等;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漱口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9、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及时进行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2、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触皮肤:清水及肥皂冲洗并换洗衣服。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