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本品防治棉蚜应于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 2.本品对桑树、 |
产品性能 | 乙酰甲胺磷为有机磷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属缓效型杀虫剂。常规喷雾可防治棉花蚜虫、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 2、本品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七星瓢虫有毒,施药时应注意对其保护,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在池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恶心、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口吐白沫等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吩噻嗪、茶碱、利血平,注意防止脑水肿。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官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