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及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灭多威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一种内吸性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强,对鳞翅目幼虫较有效。在田间使用,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 所以残效期很短,残留危险性小, 其具有强内吸性、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并且也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4.对鱼有毒,药液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5.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