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每亩用制剂,先加湿润细沙土500克拌匀,然后再与细沙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田间灌浅水 |
产品性能 |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活性高、对水稻安全性高等特点;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桑、节节菜、萤蔺等各种一年生杂草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制种田、漏水田等,每季作物最多是用一次。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蓆草田、藕田、鱼塘,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4、施药力求均匀,切勿重施漏施。
5、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必须洗净手脸。
6、清洗器皿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抛弃,也不可挪作他用。
7、避免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不慎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应以肥皂水催吐,并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长久置于烈日下暴晒;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农作物种子等同贮同运;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