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小麦2叶期至拨节期均可使用,但以一年生杂草2-4叶期使用效果最佳。每亩兑水量不少于30公斤,药液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经过杂草的茎叶与根部吸收后转移到体内发挥杀草作用。能有效地抑制杂草体内缬氨酸和异亮氨酸等氨基酸的合成,阻止细胞分裂,以达到杀草的目的。用药后初期,杂草虽然保持青绿,但生长已受到严重抑制,生长停止,不再对作物构成危害。用药后10天-14天左右,杂草叶子开始退绿变黄,心叶坏死,最后整株枯死。 |
注意事项 | 1、对花生、向日葵、荠菜、油菜、豆类、绿肥等阔叶作物较敏感;施药时注意风向,避免造成敏感的作物飘移药害。2、以天气晴朗、温暖、潮湿和土壤水分充足情况下施药,防效最佳。3、药后彻底清洗药械。废水勿污染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他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后茬轮作或间套阔叶作物的冬小麦田,应冬前用药,确保施药期与后茬作物播种期间隔90天以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6、间套有阔叶作物的冬小麦田,不能使用本品。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清洗干净。2、如误服:不要用药物引吐,饮用大量水催吐。立即带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要与化肥、种子、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