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土壤封闭剂,必须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施药,按规定每公顷用药量兑水600~900千克(每亩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春玉米田、春大豆田土壤封闭专用除草剂,能防除春玉米田、春大豆田中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要严格控制用药量,使用前应摇匀,施药器具要专用,使用后不要在池塘、水渠中清洗,以免污染其他作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整地要细致平整,低洼易涝地注意排水,有明水时易对作物产生药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在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小于2级),气温15-28℃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棉花、豆类、蔬菜、瓜类、葡萄、马铃薯、果树、林木等敏感作物田。应严格按照标准剂量,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禁止用弥雾式和超低量器喷雾。使用时注意风向,100米以内或下风种植有上述作物的作物田,禁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中毒先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和呼吸衰竭。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进入眼睛则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与皮肤接触后,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催吐、洗胃。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