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当气温在20℃以上使用本剂,药效最佳,否则药效不太好。
2.在晴天下午喷药为好,六小时后如遇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由植物的叶片、树皮、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如促进果实成熟及叶片、果实的脱落,矮化植株,改变雌雄花的比率,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等以调节植物的代谢、生长和发育。 |
注意事项 | 1.番茄果实由青转向后施药。推荐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
2.施用的药液应随配随用,勿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含有少量沉淀,不影响药效,贮存过程中勿与碱金属的盐类接触。
4.本品具有刺激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刺激作用,对粘膜有酸蚀作用。如皮肤接触药液,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干净。如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治疗。皮肤或眼局部污染损害按一般酸灼伤处理。
2.误服后口腔、咽喉、食管和胃黏膜均受酸蚀刺激,出现口腔黏膜和咽部红肿、破溃,并较快出现上腹烧灼感和频繁恶心、呕吐,亦可致消化道出血,呕吐物呈棕黑色,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效解毒剂。误服者应予洗胃,洗胃动作应轻柔,洗胃液以2%-3%氧化镁乳液比较好,温度宜稍低,有消化道出血时应于洗胃液中加去甲肾上腺素,洗胃后用盐类泻剂导泻。
3.控制胆碱酯能中毒症状阿托品剂量不宜过大,不能因意识不清或昏迷即按严重中毒用药;具体用药量和给药方法可参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处理。
4.处理乙烯利的麻醉作用,无特效解毒剂,血液中乙酰主要通过呼气排出,故必要时可使用呼吸兴奋剂促进其排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及碱性物质等存放。
2.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并加锁,勿与食物、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乙烯利质量浓度480克/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