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宜在水稻稻飞虱若虫盛期进行喷雾,配药液量50-60公斤,喷药时应均匀、周到,在上午或傍晚喷药为佳。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片、根茎等吸收并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分,抑制害虫几丁质合成,破坏昆虫的新表皮形成,干扰昆虫正常的生长发育。本品是防治稻飞虱的药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可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家蚕和鱼有毒性,在蚕室、鱼塘周围禁用本品,施药后清洗药械的废水废液不得污染鱼塘、水源、桑园。4、本品虽为低毒,施药过程中仍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口鼻吸入和皮肤接触,施药完毕,立即用肥皂清洗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5、白菜、萝卜、烟草、豆类、马铃薯、棉花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呼吸困难。2、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2、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粮食及生活用品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